家政公司的管理模式及特點(家政公司的管理模式及特點是什么)

家政公司的管理模式分為員工制、會員制和中介制三種。

員工制度的主要特點:

1. 合同——公司與家政服務人員之間的關系是雇傭合同,公司與客戶之間的關系是服務合同。

2. 管理——公司派服務員到客戶家中工作。當客房服務員的工作到期或暫停時,他們可以回到公司等待重新分配。公司每月收取管理費,收費標準因地而異。

3.工資——客戶每月將費用支付給公司,公司將在扣除管理費后支付給員工。

4. 責任承擔 -:對客房部工作人員對客戶、客戶家屬、客戶物品造成的損害或損失,公司首先承擔相應的責任,然后再向客房部工作人員追回貨物。同時,公司有義務在管家受到客戶傷害時,協(xié)助管家進行索賠。

5.保險——通常,公司會為員工購買商業(yè)保險。具體金額和保險內(nèi)容因地而異,但均由公司購買。

家政公司的管理模式及特點(家政公司的管理模式及特點是什么)

會員制度的主要特點:

1. 合同——在管家服務員和客戶之間簽署服務合同,以定義雙方的權(quán)利和義務。本公司不是服務合同的主體,只是作為證人。

2. 管理——客房部服務員注冊成為公司成員后,公司負責向其介紹工作。會員每年支付一次費用,其金額為客房服務員的月工資。工作轉(zhuǎn)介制度與員工制度類似,在原用人單位任職期滿或終止后,由公司對成員進行重新安排,重新安排期間為成員提供免費住宿。

3.工資——顧客將直接把費用付給客房服務員,公司不收取任何費用。

4. 責任承擔——客房服務人員給客戶造成的任何損失,客房服務公司不承擔。客戶與客房服務人員之間的爭議由本公司獨立解決,本公司可提供協(xié)助。

5. 保險——是否為家政人員購買商業(yè)保險由客戶決定,公司不承擔保險責任。

家政公司的管理模式及特點(家政公司的管理模式及特點是什么)

中介制度的主要特點:

1. 合同——服務合同是客戶與客房服務員之間簽訂的,中介機構(gòu)作為見證人。

2. 管理——中介機構(gòu)沒有管理職能,每次只收取代理費用。一般按月薪的百分比收取。

3.工資——客戶直接將工資支付給客房服務員,與中介機構(gòu)無關。

4. 責任——中介機構(gòu)不承擔任何責任。

5. 保險——中介機構(gòu)對家政服務人員的保險不負責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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