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關于結題項目結余資金的通知
有關單位:
根據(jù)《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改革完善中央財政科研經費管理的若干意見》(國辦發(fā)〔2021〕32號)精神,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(以下簡稱自然科學基金委)對結題項目結余資金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為鼓勵依托單位和科研人員合理合規(guī)使用項目資金,對2021年度結題的自然科學基金項目,其資助期滿時的資金結余比例不再作要求。科研人員應當按照科研活動需要,合理安排經費支出。依托單位應當動態(tài)監(jiān)管資金使用并實時預警提醒,通過提醒督促科研人員按規(guī)定用好科研經費,既要避免突擊花錢,也要避免結余過多。
二、對2018年及以后年度結題的自然科學基金項目,已按規(guī)定留給依托單位使用的結余資金,不再執(zhí)行兩年收回政策。依托單位應當將結余資金統(tǒng)籌安排用于基礎研究直接支出,優(yōu)先考慮原項目團隊科研需求,并加強結余資金管理,健全結余資金盤活機制,加快資金使用進度。
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財務局
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計劃局
2021年9月30日